
日本消防员简介
消防厅是日本总务省下属负责统筹日本消防工作的外局。消防厅是日本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国家消防制度与全国消防法规的主管机关,对自治团体的消防机构没有直接指挥权,只保留建议、指导和协调等辅助权力。消防厅内人员都是政府官僚而非消防员。
日本消防工作由各市町村负责,因此消防厅长官或都道府县知事仅能对市町村消防工作进行建议、指导和协调,无权管理和指挥市町村消防工作。此外,在都道府县层面设立消防本部的仅有东京都,称为东京消防厅,其负责人也是日本消防员最高衔级。

日本消防员衔级
消防总监

消防总监是日本消防员最高衔级,为东京消防厅消防长(负责人)。
东京消防厅是由东京都知事(东京都行政首长)管理的消防机构(消防本部)。该机构管辖特别区(东京都下设的二级行政单位),但根据《地方自治法》的规定,为共同处理消防事务,东京消防厅受托管理处除稻城市以外的多摩地区的29个市町村,因此其管辖范围包括东京都的23个特别区和除稻城市外的多摩地区。东京消防厅拥有约18,773人,其中18,351人为消防员,以及2,013辆消防车辆。
东京消防厅的单位为东京消防厅本部,消防方面本部(10),消防署(81),消防分署(3)和出张所(类似于派出所)(208)。


消防司监

截至2024年4月,消防司监人数为32人,包括东京消防厅本部次长1人,理事1人(兼任安全推进部长)和8名内设部门部长;20名政令指定都市的消防部局(消防本部或消防局)消防长(局长);管辖人口超过70万的消防部局消防长2人。
●东京消防厅内设9个部门:总务部,人事部,企划调整部,安全推进部,警防部,救急部,防灾部,预防部和装备部。
●政令指定都市是指人口超过50万且在经济社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的城市。这类城市享有部分都道府县级别的行政管理权限,但仍隶属于上级都道府县管辖。目前共有20个政令指定都市,包括札幌市(北海道)、仙台市(宫城县)、埼玉市(埼玉县)、千叶市(千叶县)、川崎市(神奈川县)、横滨市(神奈川县)、相模原市(神奈川县)、新潟市(新潟县)、静冈市(静冈县)、滨松市(静冈县)、名古屋市(爱知县)、京都市(京都府)、大阪市(大阪府)、堺市(大阪府)、神户市(兵库县)、冈山市(冈山县)、广岛市(广岛县)、北九州市(福冈县)、福冈市(福冈县)、熊本市(熊本县)
●管辖人口超过70万的消防本部分别是奈良县广域消防组合(组织)和埼玉西部消防局。奈良县广域消防组合是奈良县内除奈良市和生驹市外的37个市町村(10个市、15个町、12个村)共同组成的消防组织,共计18间消防署,3间消防分署,7间出张所和3间分遣所。埼玉西部消防局是埼玉县内的所泽市、入间市、狭山市、饭能市和日高市组成的消防组织,共计5间消防署和14间消防分署。

消防正监

消防正监主要担任东京消防厅本部部长和方面本部长;政令指定都市的消防部局本部次长和部长,消防署长;人口7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次长和部长,消防署长;消防员200人以上或人口3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消防长。
●以大阪市消防局为例。大阪市消防局规模仅次于东京消防厅,下设总务部,企划部,预防部,警备部和救灾部。拥有25间消防署和65间出张所。
●消防署是指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灭火、火灾预防、急救和救援等)的消防机构,其上级单位为消防本部。在政令指定都市等地区,消防本部通常被称为消防局。
消防署通常通过轮班制度实现24小时待命。各消防署内单位编制原则上以一辆消防车的人员为小队,多个小队组成中队,多个中队组成大队。如果是消防本部,可能会编成联队。

消防监

消防监主要担任职务如下:
●东京消防厅:本部-参事(精通特定专业领域,参与和协助业务或行政工作的干部,级别通常相当于部长或课长)和课长;消防署-署长
●政令指定都市的消防部局:本部课长;消防署-副署长
●人口7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课长;消防署-副署长
●消防员200人以上或人口3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次长和部长;消防署-署长
●消防员100人以上或人口1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消防长

消防司令长

消防司令长主要担任职务如下:
●东京消防厅:本部-副参事和课长;消防署-副署长和课长
●政令指定都市的消防部局:本部-课长;消防署-大队长和课长
●人口7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课长;消防署-大队长和课长
●消防员200人以上或人口3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课长;消防署-副署长和大队长
●消防员100人以上或人口1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次长和课长;消防署-副署长和课长
●消防员不满100人且人口不满10万人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消防长

消防司令

消防司令主要担任职务如下:
●东京消防厅:本部-课长辅助和系长;消防署-大队长,课长辅助和系长
●政令指定都市的消防部局:本部-课长辅助和系长;消防署-中队长和课长
●人口7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课长辅助和系长;消防署-中队长和课长
●消防员200人以上或人口3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课长辅助和系长;消防署-中队长,小队长和课长辅助
●消防员100人以上或人口1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课长辅助;消防署-课长辅助
●消防员不满100人且人口不满10万人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次长,课长和课长辅助;消防署-署长,副署长和大队长

消防司令补

消防司令补主要担任职务如下:
●东京消防厅:本部-主任;消防署-主任,中队长和小队长
●政令指定都市的消防部局:本部-主查和主任;消防署-小队长和系长
●人口7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主查和主任;消防署-小队长和系长
●消防员200人以上或人口3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主查;消防署-系长和主查
●消防员100人以上或人口1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系长;消防署-系长,系长代理,主查,中队长和小队长
●消防员不满100人且人口不满10万人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系长;消防署-系长,中队长和小队长。

消防士长

消防士长主要担任职务如下:
●东京消防厅:本部-副主任;消防署-队员和系员
●政令指定都市的消防部局:本部-副主任;消防署-队员和系员
●人口7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副主任;消防署-队员和系员
●消防员200人以上或人口3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主任;消防署-队员和主任
●消防员100人以上或人口1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主查;消防署-小队长和主查
●消防员不满100人且人口不满10万人市町村的消防部局:本部-系长和主查;消防署-小队长,系长和主查

消防副士长

消防副士长通常担任副主任和队员。一般认为,消防副士长通常由未通过消防士长晋升考试的消防士中,根据资历或工作表现选拔产生。然而各消防本部的消防员晋升制度差异较大,有从消防士晋升为消防士长,也有从消防副士长晋升为消防士长,有些通过考试晋升,而有些则根据资历或工作表现晋升。此外,根据地方政府的组织规模不同,部分消防本部并未设有消防副士长这一衔级。在设有该衔级的消防本部中,大多数对晋升没有意愿的消防员会在此衔级等待退休。

消防士

消防士通常担任系员和队员。
消防士是负责灭火、急救、救援、检查等工作的消防员最低衔级。消防员在被分配到消防署之前,先作为学员在消防学校学习消防工作所需知识并接受训练,此时衔级就是消防士。日语中将消防员统称为消防职员。但严格来说,在消防本部任职的公务员属于消防职员,而从事灭火、急救、救援、检查等工作的人员称为消防吏员。
消防员招聘以消防本部为单位进行。以东京消防厅为例,招聘分为大学毕业生的1类,短期大学毕业生的2类,高中毕业生的3类以及法律,建筑,电气和化学等的专门类。消防员招聘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通过录用考试后,所有学员均需进入消防学校学习和训练。3类和专门类学员的培训期为9个月,1类和2类培训期学员为1年。在此期间,学员不仅要掌握消防基础知识、技术和体能,还要取得开展消防工作所需的国家资格证书。毕业后将被分配到各消防署。积累一定工作经验后,如果有从事急救工作或消防车驾驶等意愿,经综合考量工作表现等因素,将会进一步接受专业培训。培养专业人才的项目包括化学,医学,外语和直升机驾驶等,共计80余种。

消防员编制
以一辆消防车辆为小队,通常分为消防队,救急队,云梯队和救助队。
●消防队为一辆消防车,编有5人:队长(消防司令补),放水长(消防士长),机关员(消防副士长),队员(消防士)和队员(消防士)。放水长负责操作水枪、进行灭火和搜救的骨干队员,通常担任副队长。机关员负责驾驶车辆和操作消防设备。
●救急队为一辆救护车,编有3人:队长(消防司令补),机关员(消防士长)和队员(消防士)。
●云梯队为一辆云梯车,编有4人:队长(消防司令补),放水长(消防士长),机关员(消防副士长)和队员(消防士)
●救助队为一辆救助工作车(装载消防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车辆),编有5人:队长(消防司令补),放水长(消防士长),机关员(消防士长),队员(消防士)和队员(消防士)。

图中是消防员200人以上或人口30万人以上市町村的消防部局的人员配置

名词解释:消防本部内设部,部下设课(课长),课下设系。系内通常为系长,主任和系员。主任在日语里是高级员工。主查指负责调查和检查业务、提供建议和汇总意见等的人员,地位同系长相当或略低于系长,高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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